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评教办法
1.编制目的
为保证我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顺利推进,保证学生评教正常有序的开展,特制定本制度。
2.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二级学院学生评教的相关工作。
3. 定语术语
无
4. 管理职责
4.1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价中心 (以下简称质评中心):负责统筹全校学生评教工作,负责收集、整理、归档评教数据,及时以通报评教数据,将评教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。
4.2各二级学院:负责组织本学院评教工作的开展,收集整理并报质评中心。
5. 管理程序
5.1学生评教是我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重要手段,是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。
5.2学生评教工作每年开展至少2次,由质评中心根据校历进行统筹安排,发布OA协同后组织开展。
5.3学生评教要求覆盖到全校所有教师(含所有专兼职教师),采用学校发布的“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(学生评教条款)”,通过网上评教方式进行。临时接任教学任务不满壹个月的教师可提出免评申请,经二级学院审核后,报质评中心备案后,不参加评教。
5.4学生评教要求所有学生参与,不能参与评教的学生,可由任课教师或辅导员提出申请,二级学院审核后交质评中心进行备案。任课教师可对以下学生提出不建议参与评教的申请:长期缺课(含旷课、请假等),缺课率达到学期总课时30%及以上。
5.5对未录入系统的任课教师,各二级学院认真复核、上报,由质评中心另行安排测评,届时由涉及评教班级的辅导员通知学生,到指定地点完成评教工作。
5.6学校评教工作是全校性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,教务处确保教学任务信息准确;信息与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系统运行、维护等技术支持,同时负责数据的保存与导出;二级学院学生科长和辅导员积极组织学生参评。各部门密切配合,保证评教工作的稳步推进。
5.7评教结束后,由质评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收集、整理、归档评教数据,及时以通报形式向全校发布评教数据、反馈给相关部门及二级学院。
5.8各教学单位应对评教数据进行认真分析、总结,教师也应积极、客观面对学生评教结果,发现问题,总结经验,不断提升教学能力。
5.9根据教师校内工作情况,学生评教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指标的组成部分。
6. 相关制度
001《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保障实施规则》
009《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》
010《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教师评学实施方案》
7. 相关流程
无
8. 相关附件
无